振動機械通常由振動器、工作體和彈性元件三部分組成。
1.激振器
用以產生周期變化的激振力,使工作機體產生持續(xù)的振動。常用的激振器有慣性激振器、彈性連桿式激振器、電磁式激振器、液壓式或氣動式激振器,以及凸輪式激振器等。
2.工作機體或平衡機體
如輸送槽、篩箱、臺面和平衡架體等。但在一些振動機中無平衡架體。為了完成各種工藝過程,它們通常作周期性的運動。
3.彈性元件(彈簧)
包括隔振彈簧(其作用是支承振動機體,使機體實現(xiàn)所要求的振動,并減小傳給基礎或結構架的動載荷)、主振彈簧(即共振彈簧或稱蓄能彈簧)和連桿彈簧(傳遞激振力等)。在一些振動機械中無彈性元件。
與其他類型機械相比,振動機械具有結構簡單、易于制造、重量輕、金屬消耗少、成本低、能耗低、安裝方便、易于維護等優(yōu)點。有些振動機械還存在振幅不穩(wěn)定、調節(jié)復雜、傳遞到基礎的振動大、零件壽命短、噪聲大等缺點。